关于印发《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党员民主参与和权利保障制度》的通知

发布人:党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5-11-27

党组发〔201010

 

 

关于印发《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党员民主参与和权利保障制度》的通知

 

全校各基层党组织:

为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保障党员正常行使自己的权利,建立健全党员民主参与和保障机制,确保党的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党员民主参与和权利保障制度》,请遵照执行。

 

 

 

中国共产党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0年7月5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党员民主参与和权利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保障党员正常行使自己的权利,建立健全党员民主参与和保障机制,确保党的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并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切实尊重和保护《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享有的各项权利。

二、各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结合本支部和党员的实际,检查并改正存在的问题,切实保证党员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真正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使党员成为党的事业的主体。

三、积极扩大党内民主,大力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

(一)要加强党内情况通报,积极推行党务公开,通过会议、文件、广播、校刊、公示栏等各种形式,及时向党员通报党内的重大事情及各级组织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情况。

(二)畅通党内信息沟通反馈渠道,建立党员情况反映和建议办理制度,明确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反映党内事务的意见和建议的程序。保证党员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能得到及时反映和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有专人负责收集、处理党员反映的问题,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三)实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凡属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组织广大党员进行讨论,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四、党支部应根据校党委、党总支的安排,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对党内和学校重大问题的讨论,支持和鼓励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党组织应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对合理的应积极采纳,对于不合理的应耐心解释,做好工作。

五、严肃党风党纪,防止发生随意侵犯、压制、剥夺党员权利的现象。党组织应支持和保护党员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对揭发、检举人以及内容严格保密,严禁以各种形式对揭发、检举人打击报复。

对于署真实姓名的揭发、检举人,应及时将处理情况告知本人。对于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应给予检举人表扬或奖励;对于因泄私愤、图报复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对受到诬陷的党员澄清事实,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六、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在党内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票决。

七、党组织对党员做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

八、本制度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主题词:党的建设  党员权利  制度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