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关于印发《聘请退休干部担任特邀专职组织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人:党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5-11-27
党组发〔2012〕7号
关于印发《聘请退休干部担任特邀专职组织员
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聘请退休干部担任特邀专职组织员的实施办法》印发执行。
中共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2年7月3日
聘请退休干部担任特邀专职组织员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做好我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缓解专职党务干部特别是专职组织员数量不足的矛盾,更好地发挥退休干部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对聘请部分退休干部担任特邀专职组织员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敬业精神强,在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中共党员,有较丰富的党建工作经验,能把握学生党建工作规律;
(三)能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工作;
(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心素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根据实际情况,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主要职责
(一)特邀专职组织员的职责包括:
协助学校党委检查、指导、督促院系党总支、研究生党总支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和转正工作。
(二)特邀专职组织员的具体工作包括:
1、对学生党员培养过程及发展程序进行指导和督查;
2、指导、审查学生填写的入党材料和转正材料;
3、督促所联系党总支的学生党支部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4、定期检查党支部的《党支部工作手册》。
5、根据学生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向所联系党总支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人员设置
党委组织部根据各院系党总支和研究生党总支学生人数和学生党建工作实际需要,确定特邀专职组织员职数并分派到各院系党总支和研究生党总支。原则上2-3个党总支配备1名特邀专职组织员。
四、选聘程序
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由离退休党总支提出推荐名单。组织部根据推荐名单进行选择和审核,并报学校党委批准后颁发聘书。聘期一般为两年,视工作需要可以连续聘任。特邀专职组织员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工作职责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报校党委组织部批准。
五、人员管理
(一)由校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日常工作由组织部安排。每年集中工作两个时间段:一般为上半年4月底—5月底,下半年10月底—11月底。
(二)校党委组织部对特邀专职组织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每学期召开一次特邀专职组织员工作座谈会,交流工作情况。
(三)特邀专职组织员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所联系党总支或党委组织部反馈。
(四)按有关规定,给予特邀专职组织员适当的补贴。
主题词:退休干部 组织员 实施办法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