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名称及其设置的通知

发布人:党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1-10-19

 各院级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支部管理,更好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现将进一步优化党支部设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并规范党支部名称

  2021年3月,学校党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名称的通知》(党组发〔20213 号)。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通知要求和统一规范,进一步审核和确认所属党支部名称,并及时更新“党员E先锋”系统中党支部名称,确保系统中党支部名称与规范后的名称一致。凡新成立、撤销党支部,其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需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二、调整并优化党支部设置

   根据党章党规,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党支部,应根据实际情况拆分;拆分并新成立党支部,应参照《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意见》(党组发〔2021〕5 号)进行,并由院级党组织报党委组织部备案。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党内法规,党员人数超过20人的党支部,应根据工作需要划分若干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有1名正式党员。党小组的建立、调整和撤销,由党支部决定并报院级党组织备案。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党小组的具体工作规则,请遵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试行)》执行。

  请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要求抓好落实上述两项工作,党委组织部将在11月上旬对以上两项工作进行集中核查。

  联系人:张 岚    联系电话:82427100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