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关于举办主题教育第三期集中读书班的通知
发布人:党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9-11-05
根据学校《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现将第三期集中读书班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学习时间:2019年10月24日至25日(星期四、星期五)
学习地点:见附件1
参加人员:全校处级以上干部
学习方式:集中自学
学习内容:《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北京工作论述摘编》等中央规定书目,以上书目请自带。另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5个重要讲话精神(1、在参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0 周年大型成就展时的讲话2、在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上的讲话、3、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招待会上的讲话4、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5、习近平亲切会见庆祝活动筹办工作有关方面代表的讲话),以上讲话材料请见附件5。
学习要求:
1.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原原本本地学习党中央规定的必读书目。
2.按时到指定学习地点参加集中读书。集中学习期间,如需参加上级重要会议或活动、承担教学任务等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3.遵守集体读书纪律,保持读书场所秩序。集中学习期间,请不要迟到、早退、交流讨论或随意走动。请不要接打电话,请将手机调置静音或关机状态。请不要携带除集中学习以外的其他书目、电脑或电子设备。
4.指导组组长、副组长参加所指导院级党组织处级干部集中学习。指导组分别负责各读书点的考勤工作,并认真做好请假情况汇总,各院级党组织要积极配合。
5.各院级党组织分别负责打印各自参加集中学习人员的桌签。
6.集中读书班结束后,各指导组将处级干部《集中读书班签到表》(纸质版)、《集中读书班请假审批单》(纸质版)和《集中读书班请假情况汇总表》(电子版)统一报送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注意:请各指导组将一、二、三期集中读书班的签到表、请假审批单和请假汇总表交齐)
7.本期集中读书班结束后,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不再安排集中补学,请各院级党组织根据需要补学人员名单(10月29日之前反馈各院级党组织),自行安排补学,待补学结束后,请各院级党组织统一出具补学情况说明,重点说明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进行的补学,并加盖公章。
8.答题安排:周四下午4:00—5:00在图书馆102,请各指导组领取试卷。答题时间:周五上午10:30开始,时长1小时。答题结束后,请各指导组将试卷收回,下周一下班之前统一交至主题教育专项工作组(图书馆102)。
另外,每个院级党组织随机抽取1名教职工党员和1名学生党员同时参与现场闭卷答题,请指导组做好督促落实。
9.北京市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宣讲报告会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全体处级干部参加,时间:周五(10月25日)下午14:15,地点:小营校区报告厅。
联系人:冯天赐 010-82427969
徐兴豪 010-82426898
附件 1.集中读书班安排表
2.集中读书班签到表(样表)
3.集中读书班请假审批单
4.集中读书班请假情况汇总表(样表)
5.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学习材料
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2日
附件:
P02019110556661855626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