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文件
关于印发《教师党支部实施“融入中心 服务发展”工作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人:党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5-11-27
党组发〔2014〕3号
关于印发《教师党支部实施“融入中心 服务发展”工作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教工党支部:
现将《教师党支部实施“融入中心,服务发展”工作法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共产党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4年6月25日
教师党支部实施“融入中心,服务发展”
工作法的指导意见
“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是党的十八大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教师党支部是高校最基层的党组织之一,肩负着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直接联系、组织、团结和服务师生,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党总支的决议决定落到实处的重要职责,是党在高校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切实发挥好教师党支部组织带动和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办法》,结合本校实际,现就教师党支部实施“融入中心,服务发展”工作法(以下简称党支部服务工作法)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标原则
将实施党支部服务工作法作为党支部更好发挥作用的有效机制和抓手,以服务学校发展、服务地方社会、服务师生员工、服务基层党员为切入点,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为根本目标,以服务基层群众、做群众工作为核心,突出“服务实践”的特色。通过开展形式灵活多样、贴近师生实际、党员和群众共同参与、注重实效的党支部服务实践活动,以服务凝聚党员人心,以服务融入工作中心,以服务促进学校发展,以服务赢得师生支持,进一步增强党员主体意识和宗旨意识,激发党员生机活力,使党支部工作党员群众有感受、行政系统有认可、中心工作有体现,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方法要求
实施党支部服务工作法,教师党支部要创造性地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与本单位的整体发展、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以教师党员为骨干,以服务中心工作为切入点,以贴近师生需求为着力点,以服务实践活动为载体,实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与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双提升”、党员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双促进”、党建成果与育人成效的“双丰收”。按照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作用的基本要求,拓展服务模式,通过“服务承诺+工作台账”、“解决难题+具体活动”、“结对帮扶+服务项目”等实践途径,强化服务师生功能。
(一)关注需求
教师党支部和党员深入到师生和社会中,通过调研、座谈、讨论等方式听取师生的意见,了解师生需求,并与行政、工会、团组织沟通和交流,找准制约本单位发展的因素,选择师生最关心关注的问题,结合所在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融入中心,服务发展”的工作方向和突破口。围绕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搞好服务,把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搭建师生成长发展平台,不搞花架子,将党支部工作融入到中心工作,不增加党员的额外负担,讲求工作实效。
(二)建立流程
党支部依据调研和掌握的情况,集思广益,结合自身实际和重点难点工作制定出详细可操作的服务项目,对项目进行研究,在分析的基础上对工作步骤进行设计,提出标准和要求,形成工作流程。工作法的服务项目确定后,应报党总支征求意见并备案。党支部按照工作法分层次分步骤实施。
(三)完善机制
紧扣“融入中心,服务发展”的主题,精心设计服务内容和形式,创新载体,力求务实,吸引党员广泛参与,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服务实践过程中,及时收集和反馈服务效果,有偏差的及时修正和改进,不断完善服务内容、服务形式,确保服务取得实效,并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三、服务内容
(一)服务中心工作,建设和谐工作环境。
1.开展党员教育,增强党性,提高综合素质。
坚持系(部)核心组制度,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利用各种手段、平台,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服务教学工作,塑造师德,提高教学质量。
定期举行师德师风论坛,交流思想,形成共识,提高教师综合素质;组织和参与学生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编写和修订工作,发挥集体智慧,建言献策,做好专业建设工作;组织动员教师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3.服务科研创新,创造一流科研成果。
推进学科共建,整合资源,增强学科力量;抓好平台建设,服务为本,构建科研环境;服务人才培养,搭建平台,支持大学生科技创新。
(二)服务教师发展,搭建良好沟通平台。
1.关注教师发展,以人为本,贴近教师需求。
坚持青年教师导师制,使青年教师尽快适应教学和科研工作;定期开展科研交流活动,促进科研合作;定期组织教师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引领教师职业发展;定期组织教学观摩,提高教学水平。
2.重视青年骨干,共同成长,催生学术成果。
定期组织博士科研论坛,交流最新科研成果,推进科研团队建设;推动科研项目申报,帮助青年教师争取科研项目。
3.关心教师生活,减压减负,构建和谐氛围。
坚持青年教师谈话制度,关注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关注困难群体,在生活上给予关心和帮助。
(三)服务学生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加强思想教育,诚信为先,端正学风研风。
定期开展学风问卷调查活动,了解学生学习动态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定期组织专业教育与实践活动,如科技讲座、参观、座谈等,提高学习兴趣,促进学风建设;定期组织学生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2.重视科技创新,搭建平台,提高实践能力。
施行本科生专业导师制度,为每一名学生提供不间断的专业指导;组织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如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开放性实验、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等,提升专业素质。
3.加强宣传引领,牵线搭桥,推进就业工作。
积极联络合作企业,推进校企人才培养;定期组织就业指导讲座,促进就业工作;以学生需求为导向,加强考研宣传和辅导。
(四)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社区建设出谋划策、贡献力量。
1.开展扶助帮困类服务。
面向社区内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困群体以及需要帮助的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开展扶贫帮困、便民服务等扶助帮困类服务活动。
2.开展便民利民类服务。
面向社区内全体居民,开展政策咨询、法律服务、技术培训、卫生保健、治安防范、交通疏导、秩序维护、设施维护、教学辅导等便民利民类服务活动。
3.开展精神生活类服务。
面向社区内全体居民,开展科普教育、文化娱乐、宣传引导、矛盾化解、心理疏导等精神生活类服务活动。
4.开展环境保护类服务。
面向社区内全体居民,开展环保节能宣传、社区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环境清理等环境保护类服务活动。
四、考核评价
实施“融入中心,服务发展”工作法,要注重建立健全党支部和党员服务师生的考核体系,增加群众在党员干部考核、民主评议党员中的话语权,拓宽群众参与党员干部民主评议的渠道。
在党支部考核层面,教师党员认真记录联系服务师生的活动情况,并定期报给党支部,党支部对表现优秀的教师党员给予鼓励表扬。在学院考核层面,由学院党总支对教师党支部实施服务工作法的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党支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表彰推广,对工作进展和成效不明显的党支部,党总支要及时加以督导,帮助分析、解决工作中的实施困难和问题。
五、组织保障
党委组织部负责对实施党支部服务工作法相关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定期举办经验交流会,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交流平台。学院党总支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工作指导,定期听取教师党支部工作汇报。教师党支部是实施党支部服务工作法的主体,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根据党支部自身特点和党员的基本情况,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积极探索实施办法和措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并及时总结、上报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创新成果。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平台,大力宣传党支部服务工作法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机关、后勤、校区、教辅单位党支部及学生党支部可参照本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