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评北京高校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人:党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0-05-28

各院级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北京高校 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京教工„2020‟ 34 号部署与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参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范围

  全校推荐参评先进党组织 2 个(含学生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3 名(含学生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2 名。

  先进党组织的推荐参评范围是:全校院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参评范围是:组织关系隶属于我校的正式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参评范围是:学校党委职能部门干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组织员(含特邀党建组织员)等。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模范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出色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其他重大任务,推进本单位事业发展成效显著;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党组织创造力、凝聚 力和战斗力强,在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攻坚战中表现突出,领导班子团结务实、作风良好,党员队伍素质优良、形象好,党组织在师生中威信高。院级党组织还要模范执行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发挥政治功能,在“三全育人”、课程思政、意 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等重点任务中表现突出。教职工党支部还要模范执行系(部、处、室)务会制度,把好政治关,抓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学生党支部还要健全与班委会、团支部协同工作机制,在引领学生成长成才中发挥重要作用。离退休人员党支部还要发挥正能量,在关心下一代、组织老同志互帮互助等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履行党员义务, 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记初心使命,在本职岗位上或重大活动、重大任务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密切联系群众,真心服务群众,得到群众广泛认可。教职工党员还要模范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要求,带头落实师德师风有关规定,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学生党员还要模范践行“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等要求,带头执行校规校纪,在学习、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离退休人员党员还要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于律己,老有所为。在疫情防控、服务保障国庆 70 周年、脱贫攻坚等重大活动和重大任务中有突出表现的,政治素质和日常工作表现也要过硬。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在符合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基础上,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热爱党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在党员和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累计从事党务工作 3 年以上。基层党组织书记还要在抓党组织建设中表现突出,现任或曾任书记的党组织,一般应获得过校级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或入选教育部全国高校党建“双创”培育创建单位。

  三、推荐办法及步骤

  (一)推荐办法

  各院级党组织结合工作实际,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审查把关和材料上报工作。每个院级党组织可推荐先进党组织 1 个,或优秀共产党员 1 名,或优秀党务工作者 1 名。

  一般应优先推荐 2019 年获得过校级表彰的人员和基层党组织。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注意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一线岗位倾斜,统筹考虑在疫情防控、服务保障国庆 70 周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脱贫攻坚等重大活动和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共产党员。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校级领导干部不作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对象。曾受到中央、北京市、北京市委教育工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不再重复推荐。

  (二)推荐步骤

  29 日(星期三前,各院级党组织按照推荐条件及有关要求,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和党组织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将推荐对象的审批表、主要事迹等相关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具体要求见附件

  7 日(星期四)前,学校党委研究提出推荐对象。

  5 月 8 日(星期五)前,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5 月 9 日至 14 日,在校园网办公系统对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5 月 15 日(星期五)前,学校向上级报送推荐结果。

  四、有关要求

  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发扬民主,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经得起考验。有反映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要及时了解情况,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不予推荐。对推荐对象要认真总结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充分反映推荐对象的事迹和特点。

  各院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推荐参评工作作为组织群众、 宣传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手段,与开展“使命在肩、奋斗有我” 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减少人员聚集,采取适当方式,把工作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发动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师生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考察工作。

  上级做出表彰决定后,要广泛宣传表彰对象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积极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 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联 系 人:魏元燃,18613802076;刘莹,15810805795 电子邮箱:zzb@bistu.edu.cn

  附件:1.推荐材料上报说明

  2. 北京高校先进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3. 北京高校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4. 北京高校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5. 北京高校先进党组织推荐汇总表

  6. 北京高校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汇总表

  7. 北京高校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20 年 4 月 22 日


附件:
P020200528545218993361.doc
P020200528545218899499.doc
P020200528545218897600.doc
P020200528545218793697.docx
P020200528545218791000.xls
P020200528545218693237.xls
P020200528545218599385.xls
P020200528545218593193.doc
P020200528545218490901.doc
P020200528545218499625.doc
P02020052854521839005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