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关于举办主题教育第二期集中读书班的通知
发布人:党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9-11-05
学习时间:2019年10月11日至12日(星期五、星期六)
学习地点:见附件1
参加人员:全校处级以上干部
学习方式:集中自学
学习内容:《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以上书目请自带。另外,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包括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香山革命纪念地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以上五篇重要讲话请见附件5。
学习要求:
1.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原原本本地学习党中央规定的必读书目。
2.按时到指定学习地点参加集中读书。集中学习期间,如需参加上级重要会议或活动、承担教学任务等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3.遵守集体读书纪律,保持读书场所秩序。集中学习期间,请不要迟到、早退、交流讨论或随意走动。请不要接打电话,请将手机调置静音或关机状态。请不要携带除集中学习以外的其他书目、电脑或电子设备。
4.指导组组长、副组长参加所指导院级党组织处级干部集中学习。
5.指导组分别负责各读书点的考勤工作,并认真做好请假情况汇总,各院级党组织要积极配合。
6.各院级党组织分别负责打印各自参加集中学习人员的桌签。
7.集中读书班结束后,各指导组将处级干部《集中读书班签到表》(纸质版)、《集中读书班请假审批单》(纸质版)和《集中读书班请假情况汇总表》(电子版)统一报送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8.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将于10月13日(星期日)在小营校区国际学术交流教室安排集中补学,其他校区不设补学地点,请第一期、二期集中读书班的请假人员,及时补学。
9.特别预告,在主题教育第三期集中读书班结束时,将对集中学习效果进行检测,届时请全校处级干部试卷答题,检测结果列为年度考核的参考项目之一。
联系人: 冯天赐 010-82427969
徐兴豪 010-82426898
附件 1.集中读书班安排表
2.集中读书班签到表(样表)
3.集中读书班请假审批单
4.集中读书班请假情况汇总表(样表)
5.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学习材料
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附件:
P02019110553477280674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