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工作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19年度处级干部考核工作方案
发布人:党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9-12-27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考核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构建分级分类、科学完善、考准考实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调动处级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促进处级干部进一步提高水平,增强能力,改进工作,推动各单位(部门)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为实现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考核评价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事业为上、公道正派;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客观全面、简便有效;
(六)考用结合、奖惩分明。
三、考核评价范围
2019年12月31日在岗处级干部。担任多项职务的处级干部,一般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其中,选派赴校外单位挂职、借调的处级干部,由当年工作半年以上的单位提供考核意见,负责专项工作的处级干部,只撰写工作总结,填写《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不进行年度工作测评,以上两类人员由学校党委提出年度考核等次建议。
四、考核评价期限
考核期限为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
五、考核评价内容
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贯穿处级干部考核工作始终。全面考核处级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学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履行岗位职责、发挥职能作用情况以及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情况。
重点考核: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情况;
(2)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情况;
(3)保持良好精神状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有效完成学校重点工作和岗位职责情况(部分有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的学院处级干部对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情况);
(4)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一岗双责”和党建工作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保密工作责任,遵循学校师德建设相关要求,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情况。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处级干部重点考核其担任党政职务的履职情况。
六、考核评价等次
(一)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参考如下:
优秀:综合表现突出,出色履行岗位要求,圆满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称职:综合表现好,认真履行岗位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对于连续四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的处级干部和在重大活动中表现较为突出的处级干部,给予嘉奖)。
基本称职:综合表现勉强达到岗位要求,或者在某个方面存在明显不足、有较大问题。
不称职:综合表现达不到岗位要求,或者在某个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出现重大错误。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1.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成效不明显的;
2.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拈轻怕重、患得患失,不敢直面矛盾、不愿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的;
3.受到学校党委通报批评,责令检查的;
4.工作实绩不突出的;
5.组织领导能力较弱,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不好的;
6.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
7.其他原因不宜确定为优秀等次的。
在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院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综合评价处于后30%的,其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应当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上出现问题的;
2.不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运行状况不好,不能正常发 挥职能作用,领导干部闹无原则纠纷,影响较差的;
3.责任心差、能力水平低,不能履行或者不胜任岗位职责要求,依法履职出现重大问题的;
4.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敷衍塞责、庸懒散拖,作风形象不佳,群众意见大,造成恶劣影响的;
5.不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的;
6.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7.不配合巡视、巡察工作,给学校工作带来负面影响的;
8.其他原因应当确定为较差或者不称职等次的。
七、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党委组织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及相关协调工作。
八、考核方法及步骤
(一)撰写个人工作总结
处级干部根据考核内容要求撰写个人工作总结,填写《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处级干部个人工作总结于测评前统一在校内办公系统公布。
(二)开展处级干部测评
党政管理部门、直属机构、群团组织处级干部接受校领导的“领导评价”,教学单位处级干部的“横向评价”和本部门的“群众评价”(含处级)。
教学单位处级干部接受校领导的“领导评价”,党政管理部门、直属机构、群团组织处级干部的“横向评价”和本单位的“群众评价”(含处级)。
(三)深入调查核实
党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知事识人、立体看人的要求,通过个别谈话、实地了解情况、检查工作任务落实等方式,深入了解核实处级干部有关情况。
(四)师德考核情况
教师工作部对处级干部的师德考核情况提出综合评定意见,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五)确定考核等级
党委组织部对测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学校党委汇报。党委常委会综合运用二级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及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等各方面信息,按照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的要求,研究确定处级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对国庆群众游行、巡视巡察、主题教育等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干部给予一定的倾斜,防止唯票、唯分评价干部。考核优秀总比例一般为20%。
(六)考核评价结果反馈
党委常委会确定考核结果,由党委组织部对年度考核等次进行公示,并向本人反馈。
(七)强化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加强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 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坚持正面激励,对坚决贯彻学校党委部署、勇于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表现突出的,积极推进改革、严格依法办事、真抓实干取得显著成绩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得力的,要给予肯定,并充分体现到用人导向上。强化警示惩戒,通过考核发现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及时提醒、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不称职,或达到问责、纪律处分情形的,按照处级干部能上能下、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组织调整、组织处理和责任追究。
九、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位处级干部要正确理解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执行考核方案和相关文件,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使考核工作切实起到鼓励先进、督促后进的作用。
(二)考核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下列纪律:
1.不准搞形式、走过场;
2.不准隐瞒、歪曲事实;
3.不准弄虚作假;
4.不准搞非组织活动;
5.不准泄露谈话内容、测评结果等考核工作秘密;
6.不准凭个人好恶评价干部、决定或者改变考核结果;
7.不准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
8.不准干扰、妨碍考核工作;
9.不准打击报复干部和反映问题的人员。
(三)纪检监察部门对考核工作实施监督,测评统计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认真受理有关举报、复核、申诉,严肃查处违反考核工作纪律的行为。
(四)党委组织部对考核进度做出具体安排,请各位处级干部按照规定的日程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
1.处级干部年度考核测评工作日程安排
2.《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中共北京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9年12月26日
附件:
P020191227329196287499.docx
P020191227329196284678.docx